信息索引号 | 012187466/2020-04557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机构 | 请选择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太原市公园服务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法律、法规和《太原市公园条例》规定,组织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行业标准等。做好公园管理工作。
(二)负责市属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对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
(三)负责编制市属公园发展和建设计划,科学合理地配置植物群落,注重生态和景观效应。负市属公园园林园艺、花事等活动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的景观营造工作。负责依法对市属公园内文物古迹、优秀近代建筑实行重点保护。
(四)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编制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市属公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核并实施。
(五)负责市属公园的生态资源保护、智慧公园建设管理、水生态研究保护、防灾避险场所等工作。负责对涉及公园养管的专业化承包服务单位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考核和评估等工作。
(六)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公园规划,负责市属公园的游乐设施设置,并对游乐设施安全、运行实施日常管理。负责文旅策划、公园文化挖掘展示开发利用、游客服务管理。负责公园园林园艺科研、科普、推广、宣传与展示等工作。
(七)负责市属公园固定资产的购置、调拨并对使用和处置进行管理。负责市属公园配套服务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
(九)完成市园林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