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园林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时间:2026-05-11  来源:市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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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太原市园林局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五、涉企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统计表

七、落实“三张清单”有关数据统计表

八、新增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统计表

九、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统计表

 

部分 太原市园林局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第三部分 太原市园林局年度未产生行政执法数据情况报告

 

 

 


第一部分太原市园林局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太原市园林局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0

0

0

0

0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太原市园林局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通报

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太原市园林局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扣押财务”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太原市园林局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其他行政

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次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次数

涉及金额(万元)

独立检查次数

牵头开展联合检查次数

联合部

门名称

配合开展检查次数

次数

宗数

0

0


0


0


0

73

3

市市场监督局

20

1

97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3.“行政奖励次数”“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决定的数量。

4.“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计为检查1次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太原市园林局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其他行政

执法行为

申请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

可数量

撤销许

可数量

处罚

数量

(总数)

 

罚没

金额

(万元)

免予处罚数量及减免金额

(万元)

从轻处罚数量及累计减免金额

(万元)

减轻处罚数量及累计减免金额

(万元)

措施实

施数量

执行实

施数量

申请法

院执行

涉及金额

(万元)

独立开展行政检查次数

牵头联合开展行政检查次数

实施数量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太原市园林局年度行刑衔接案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序号

受理日期

行政执法机关

移送日期

移送案件名称

接收机关

立案情况

处理结果

备注

1








2









3











太原市园林局年度落实“三张清单”有关数据统计表

免予处罚案件

从轻处罚案件

减轻处罚案件

备注

案件办理

数量

案件涉及

类型

涉及金额(万元)

案件办理数量

案件涉及

类型

涉及金额

(万元)

累计减免

金额

(万元)

案件办理

数量

案件涉及

类型

涉及金额

(万元)

累计减免

金额

(万元)


0

0

0

0

0

0

0

0

0

0

0


 


太原市园林局新增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统计表

序号

设备用途

设置位置

数量

设置依据

批准机关

设置(启用)时间

责任主体

设备维护

经费来源

备注

1









2










3










 


太原市园林局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统计表

人员设置

机构设置

违法案件投

诉举报办理

行政执法监督

执法岗位数量

执法人员数量

年度新取得执法证件人数量

执法监督人员数量

法制监督机构数量

是否设置独立法制监督机构

法制监督机构名称

违法案件投诉举报数量

案件办理情况

部门、县(市、区)管理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数量

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及行政执法人员被投诉数量

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部门内设法制机构开展执法监督次数

县(市、区)司法局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次数、涉及领域

司法所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次数、涉及领域

18

18

2

1

1

政策法规科

0

0

1

0

0

2



 


第二部分 太原市园林局年度行政执法

总体情况报告

 

2024年度,我局坚持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双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发展,现将2024年度行政执法年度报告汇总如下。

一、年度行政执法基本工作情况

2024年以出台和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契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大幅提升园林法治能力和水平,提高社会满意度。配合市司法局对园林系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进行清理,明确15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事项,明确政策法规依据,并协调在市政府、局门户网站对外公示。我局涉及15项行政检查事项和1项行政确认事项,全年共计行政执法行为97宗,行政检查96宗,行政确认1宗。

本年度推动开展跨领域跨部门“综合一次查”联合执法检查、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情况:9月27日、9月29日,太原市园林局开展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市园林局作为发起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配合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按照A类企业抽取比例为5%,B类企业抽取比例为10%,C类企业抽取比例为15%,D类企业抽取比例为30%,从抽查对象名录库12家入库企业中累计抽取了6个检查对象,同时随机产生2名执法人员,对招标投标情况、人员到岗履职、绿化工持证情况、建设实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用工管理、工程资料管理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各企业的项目经理或受委托人对检查结果进行了现场签字确认。并将检查情况在局门户网站进行通报

紧贴园林工作开展系列培训活动,采取自学、业务分类学、集中全面学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分类分层分级培训和全员集中培训,有效优化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提升了法制水平和执法能力。一是依托省司法厅“行政大讲堂”及好干部在线组织局执法人员收看共18讲,参加市市场局组织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会3次;三是组织法治专题培训讲座2场,组织旁观庭审活动1场。;二是以学法、懂法、用法为总体要求,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依法治国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学法活动;三是推行普法责任制度,推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执法、职责、范围,各自组织开展的学法用法活动,共同开展有关园林系统实际的学法活动;四是通过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选派人员参加执法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无纸化普法学法与考试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工作亮点及创新举措

依托全市各公园的宣传阵地优势,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结合“谁执法谁普法”“安全生产月”“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各类主题活动,通过展板展示、入户宣传、发放资料、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太原市公园条例》《太原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园林领域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广大群众遵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意识。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中法律专业人员少,对园林法律法规的条款理解不到位,有偏差,需要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下一步打算

(一)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将培训学习工作日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强化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为法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协作,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园林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执法,同时将党性教育贯穿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严控裁量处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实施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时,执法与宣教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合法、人性。

 

太原市园林局

2025年1月10日

 

 

 



                                                                                  第部分 太原市园林局年度

未产生行政执法数据情况报告

 

我局依法承担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执法职责,2024年度均实际履行相应职责,不存在未产生行政执法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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