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2187466/2019-01888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0-12-07 |
发布机构 | 请选择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协调、指导、监督县(市、区)城市绿化工作。指导和监管除城市公园以外的城市绿地、附属绿地的绿化养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道路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的管理。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移交及古树名木、珍稀树种、后续资源的调查、建档、保护等工作。负责城市绿化成果统计、普查和资源调查评估工作。监督代征的城市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单位(居住区)附属绿地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认养和“园林化单位”创建活动。